女性维护贞操可不考虑防卫后果
网络民意一边倒:
邓玉娇属正当防卫
在网络上,认为邓玉娇属正当防卫的意见占了大多数。来自宜昌的网友表示:“从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情节来看,该女子应属正当防卫,是在连续被推倒后做出的防卫,并不是一开始就拿出刀来杀人,怎么能以故意杀人罪来拘捕?如果一个人几次挣扎都不能摆脱别人控制时,会做出什么反应?如果一个女子在几个男人的围攻下,几次都不能逃脱危险,会做出什么反应?”
“按倒”或“推坐”:
都是对受害人的羞辱行为
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、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林亚刚分析,根据目前媒体报道,对案情的表述前后有出入,原先是说“按倒”,后来说“推坐”,原先报道说“提供特殊服务”,后来报道说“异性洗浴”。
学界普遍的共识是,无论是“按倒”还是“推坐”,“特殊服务”还是“异性洗浴”,都是对受害人的羞辱行为,都对其采取了暴力,在这起案件中,邓玉娇有防卫权。但是,“按倒”和“推坐”、“特殊服务”和“异性洗浴”的不同,决定了对邓玉娇的行为下结论:到底是正当防卫,还是防卫过当。
女性维护贞操:
可以不考虑防卫后果
如果是“按倒”并要求“异性洗浴”,暴力程度显然更大,女性为维护贞操权的反抗,是可以不考虑防卫后果的。刑法第20条就规定: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
如果仅仅是“推坐”,不让其离开现场,这个程度就小了。是构成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,要看两名男性对邓玉娇的施暴程度,但前提是,无论是“按倒”还是“推坐”,“特殊服务”还是“异性洗浴”,邓玉娇都有防卫权。
目前,来自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夏霖、夏楠,已与邓玉娇母亲签署了委托协议,成为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。对于未来,夏霖表示“很有信心”。据中国青年报
